呼和浩特关于ISO认定公司
呼和浩特关于ISO认定公司
ISO认定国标准的年限一般为5年,过了年限后,国标准就要被修订或重新制定。此外,随着社会的发展,国需要制定新的标准来满足人们生产、生活的需要。因此,标准是种动态信息。国标准分为强制性国标(GB)和推荐性国标(GB/T)。国标准的编号由国标准的代号、国标准发布的顺序号和国标准发布的年号(采用发布年份的后两位数字)构成。
西飞国际合作项目ISO认证质量管理体系于2004年9通过了国际三方ISO认证质量体系认证,为西飞进一步扩大与波音公司,英宇航,法航,意航等世界各航空企业国际合作项目提供了的条件。国际标准化组织的英语简称。其全称是InternationalOrganizationforStandardization。
ISO认定产品认证分为强制认证和自愿认证两种。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将产品认证定义"是由三方通过检验评定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和样品型式试验来确认企业的产品、过程或服务是否符合特定要求,是否具备持续稳定地生产符合标准要求产品的能力,并给予书面证明的程序。如果一个企业的产品通过了国认证机构的产品认证,就可获得国认证机构颁发的"认证证书",并允许在认证的产品上加贴认证标志。
中国采用的产品认证制度主要包括四个基本要素: 质量体系(环境体系)检查评定; 型式检验;监督检验和监督检查。前面两个要素是取得产品认证资格的必备基本条件,后面两个要素是产品认证后的监督措施。为认证目的而进行的型式检验,是由认证机构对一个或多个具有生产代表性的产品样品,通过一系列试验及合理评价来证明受试样品是否符合其相应标准的过程。它是产品安全认证的一个重要环节。型式检验的依据是产品的有关国标准。检验所需样品的数量是由认证机构依据实验室检测的要求而确定的。取样地点是从制造厂的终产品中随机抽取。型式检验必须由经国或CQC认可的、独立的检验机构进行。如果有个别特殊的检验项目,检验机构缺乏所需的检验设备,可在独立的检验机构或认证机构的监督下,使用制造厂的检验设备进行检验。
呼和浩特关于ISO认定公司
中国于1978年加入ISO,在2008年10月的31届国际化标准组织大会上张晓刚位当选ISO主席的中国人",中国正式成为ISO认定的常任理事国。中华民国原是ISO创始国之一,但中华民国已不是ISO成员,但《中华民国国标准》通常仍参考ISO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在1978年9月1日以中国标准化协会的名义参加ISO,并在1982年9月当选并连任理事国(1983年~1994年)。
企业要想保证产品质量并持续地满足标准的要求,则必须根据该企业的具体情况建立质量管理体系。仅仅依靠对终产品的抽样检验来进行产品的认证是不完全的。即使是建立在统计基础上的抽样检验也只能证明一个产品批量的质量,不能证明以后生产出厂产品是否持续符合标准的要求。通过检验评定企业质量管理体系来证明企业具有持续稳定地生产符合标准要求的产品的能力,是被实践证明了的一种切实可行的方法。当申请认证的产品通过认证后,如何才能保持产品质量和安全的稳定性,保持生产厂的产品持续符合标准要求,就必须定期对认证产品进行监督检验。监督检验就是从生产企业的终产品中或市场上抽取样品,由认可的、独立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
强制性国标是保障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和法律及行政法规规定强制执行的国标准;推荐性国标是指生产、交换、使用等方面,通过经济手段或市场调节而自愿采用的国ISO认定标准。但推荐性国标一经接受并采用,或各方商定同意纳入经济合同中,就成为各方必须共同遵守的技术依据,具有法律上的约束性。《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将中国标准分为国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DB)、企业标准(QB)四级。
发生在18世纪的工业大革命使质量活动发生了本质上的变化,伴生了早期的ISO认定产品认证和质量管理。现代意义上的ISO认定产品认证制度和质量管理活动则是从19世纪末和20世纪初开始的,经过了100多年的发展历程,从自发的局部的需求,转变成地区、国的自觉活动,直到今天形成具有系统理论指导的国际化合格评定活动。
呼和浩特关于ISO认定公司环境标准与质量标准不同,它具有以下特点:从上可以看出ISO认定ISO14000与ISO9000在形式和内容上有很多差异,是两套相互独立运行的标准体系,不可相互替代。一般在实施中,先运行成功ISO9000,然后ISO14000就可以在ISO9001的基础上更容易实施!二者均有关于“文件管理”、“记录管理”、“内审”、“管理评审”、“纠正措施”、“预防措施”等共同的地方,也可以一起运行。